【本報訊】素以監察政府、為民請命自居的立法會,昨日遭審計署署長陳彥達怒轟他們在處理開支撥款上大耍特權,除了自訂的員工約滿酬金高於市價外,又以法例作為「護身符」,拒絕交回過去政府多撥的五千多萬元,陳彥達直斥立法會「其身不正」,難以做市民模範,他更憤怒地說:「個個有特權、個個唔睇(盤數),就會失控!」 記者:莫劍弦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日召開首個審計署報告聆訊,就是最敏感的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報告,報告稱政府在過去九年,多撥了五千多萬元,又指立會聘請合約員工約滿酬金高達百分十五,而非政府建議百分十。多位立法會行管會成員包括議員劉慧卿,則因為角色衝突而避席。
立法會秘書長馮載祥在聆訊中引用《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條例》,以及回歸前立法局行管會與政府交換文本,當中寫明每年撥款扣除開支後所有盈餘,可存入行管會儲備中。
至於員工約滿酬金問題,馮載祥解釋,由於當年立法局成立獨立秘書處,要盡快聘請員工代替公務員,所以當時與政府協議可毋須按政府條件聘員工,他們也正檢討員工約滿酬金安排。馮載祥強調行管會不同一般資助機構,若要他按審計署建議,規定有盈餘要上報政府才可以保留,馮載祥直言「會令他(秘書長)為難」。
不過陳彥達聽完馮載祥解釋,卻令他更加氣上心頭。他反駁指立法會也是政府資助機構,若立法會有特權,「好多機構都有特權,ICAC(廉政公署)有特權、《基本法》都寫審計署有特權。」他指若「一講特權,個個都有特權」,就不用監察開支,情況就會失控。
他又炮轟立會定約滿酬金高過市價,是未能做到「衡工量值」:「市場(資助機構)畀百分十,點解你要畀百分十五?你要畀高咁多,我係市民就唔服!」陳彥達更批評「唔好用法例講(立法會)有乜特權」,因為立會要做一個「模範」,現在卻是「其身不正」。
委員會關注到立法會儲備會如何使用,以及為何不設上限。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黎年承認,行管會不同一般資助機構儲備設有上限。陳彥達則指,若不調整目前撥款基線,每年行管會估計有八百萬盈餘,並會不斷累積,他又引用庫務局文件,指立會撥款基線在有「重大改變」情況下可以修改。
馮載祥堅持這筆錢用作不時之需,例如專責委員會開支,但他承認以往政府會用額外撥款方式填補這筆開支,所以一直沒有用過儲備。帳委會會再開會,決定是否要加開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