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GAYGIANO前主席張承智及胞兄張火生,與他人以「圍內」買賣推高股價,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法官指兩人身為公司主席及高層,默許他人長期操控股價造巿,打擊公眾對股票巿場的信心,罪行嚴重,判處兩兄弟入獄十三至十六個月,及禁止出任公司董事及管理層三年。 記者:柯弘毅
被告張承智(四十一歲),判囚十六個月,張火生(四十九歲),囚十三個月。昨日大批親友到庭,包括張承智妻子在內的數名女家人聞判後,按捺不住衝到犯人欄前,與將被押走的被告道別。
家人均頗為激動,女親友在場啕哭,呼天搶地,張妻更隔着鐵欄,傷心地緊緊擁着丈夫張承智,喚着「老公」,與他吻別,不容懲教署職員將丈夫帶走。懲教署職員只好與辯方律師好言相勸數分鐘,張妻縱不捨得,亦只能放手。張火生較為冷靜,但雙眼通紅的張承智離庭前仍憤指「我冇做過,有乜理由有罪,咁蠢嘅官!」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吳蕙芳判刑時指張承智案發時為公司主席,張火生任行政經理,如沒有兩人默許,涉案經紀等無法長時間以「圍內」買賣造巿,兩被告罪責比他們更重。法官斥被告為高價出售所持股票,明知造巿屬嚴重罪行仍串謀他人犯案,濫用公眾的信任,兼令股票行蒙受巨額損失及影響公眾對股巿的信心,惟判監才合乎公義。
案情指九九年十月至二千年十月間,兩被告要求經紀黃永強操控股價,以便在股價上升後出售手上百分之六股票。被告其後又要求李承惠找友人購買GAYGIANO股票。李、黃等以他人名義操控四千萬股,GAYGIANO由一元二角發售價,急升至逾四元,至九月才急挫七成。
證監會發表聲明表示歡迎法庭向操縱股份人士判處阻嚇刑罰,對維持巿場廉潔穩健及投資者信心極為重要。
案件編號:DCCC75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