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空運公司的前貨櫃營運主管,涉嫌不忿被無理解僱,向廉政公署誣告兩名上司收受利益,並透過電郵向他們及同業,披露有關投訴的內容;涉案被告否認一項披露被調查者身份罪名,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審訊。
二十九歲被告余羨威,被控於去年十二月十五日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明知或懷疑鄭展鵬及張省良正被廉政公署調查,卻向兩人披露他們是調查目標或案中細節。
事主鄭展鵬案發時任職副總經理,昨供稱被告於○一年八月,向他提議收取回佣,但遭鄭反對,至十一月八月被告遭公司解僱,四日後被告相約鄭及另一事主張省良到酒樓,被告表示「我有晒錄音證據,你心知啦!」其後被告離開酒樓。數分鐘後,鄭接獲被告電話,要脅鄭重新聘請他,否則他會向廉署舉報兩名事主。同年十二月十五日,鄭收到由被告發出的電郵,內容指稱他與張省良涉嫌收受利益。
張省良為公司副經理,他供稱當日在酒樓見到被告時感到驚訝,因為被告表現十分氣憤,要求他們聘請他,否則「喺ICAC見啦!」
案件昨進行案中案審訊,廉署高級調查員表示,被告於○一年十一月十四日錄取證人口供,被告投訴兩名上司收受利益,至去年五月,署方懷疑被告作出虛假投訴及披露兩名事主資料。被告曾供稱,在涉案公司工作十年,「俾人炒咗,又入唔番呢行」,被告昨日否認有關披露資料的供詞。
案件編號:KTCC8344/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