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學會主席鄭慕智,抱怨政府負責財經政策的部門,對推動公司管治欠缺積極,承擔不足,「很多人只是口頭支持,沒有實際行動」。他指出,市場一早存在缺乏足夠合資格的非執行董事人選問題,雖然董事學會有安排培訓課程,然而反應欠佳。董事學會本身也有合適人選的名單,但卻乏人問津。他認為,政府在這類工作上應採取主導角色。
鄭慕智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曾同時期出任上市委員會委員,也為港大同期師兄弟,被視為與馬氏友好,但鄭慕智接受本報訪問時,對政府近期的財經政策頗有微言。
他說:「社會福利署也有邀請董事學會,協助培訓社會福利機構的董事。我不明白,為何政府其他部門,尤其直接主事的部門,沒有相應協助。」他認為,政府應立例,要求出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士,須證明曾參與培訓或具備相關資歷,這才能提升公司管治質素。今年,董事學會舉辦的傑出董事獎,已進入第三屆,希望從正面表揚方式,吸引更多人參與董事行列。
對於政府就上市審批權問題出爾反爾,現為港交所(388)主板上市委員會副主席的鄭慕智也表示不理解。
他說,去年港交所原計劃取消上市委員會制度,由港交所內部包辦上市審批,但馬時亨去年7月上任時,推翻有關計劃,保留上市委員會,不過今年3月,卻又接受三層架構檢討專家小組建議,把審批權轉交證監會,走回取消上市委員會的舊路。他透露,財政司司長梁錦松作出上述決定前,並無與他溝通。
鄭慕智說,自專家小組報告後,上市委員會內,士氣確實受影響,因為報告對他們多年的工作提出質疑,但他認為,委員會「無功都有勞」。政府較早時又收回原先決定,重新向市場人士諮詢上市委員會的情況,鄭慕智認為,政府應對上市審批制度,作出全盤檢視,確立披露為本的制度,同時規定保薦人,須在公司上市後一年,承擔公司資料真確的法律責任,監管者則負責審核。
至於港交所被指利益衝突的問題,他認為,港交所提出設立管理權獨立的附屬公司,負責上市科工作的方案,可以令制度在不連根拔起的情況下,解決有關問題。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