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總裁任志剛表示,香港可因SARS事件發債,以紓解經濟困難,同時可避免財赤大增的壓力,亦可免除聯滙因財赤擴大受壓令息率飆升之危機。這個意見與數周前本欄提出的意見相若,而任總裁提出以SARS作發債之原因,是凸顯發債之「獨立性」,凸顯其「一次過」的特殊情況,為發債提供理據,除去發債予投資者的負面訊息。
任總裁提出的建議,並非甚麼高超的見解,但卻管用。在SARS肆虐下,政府的首要工作是抗炎,挽救人命,但這些都涉及額外資源;SARS改變了市民的生活,嚴重打擊經濟活動,政府須推出救市及紓解民困的措施,這需更多的資源。由於港府有財赤的包袱,抗炎與救市的行動受到掣肘,而早前推出的措施不夠徹底,成效難彰,更會擴大財赤,錢可能變成白花,要解決這個問題,現時只得發債一途。發10年期債券可讓政府採取更大刀闊斧的措施抗炎及挽救經濟,明確告訴國際社會,特區政府準備用10年時間解決財赤,同時在經濟穩定下來時會繼續推行開源節流措施,令投資者維持信心。
發債與否,並非「既有儲備何用借錢」的簡單數字遊戲,這是一種財政手段,而發債的成本、用途、時機及對整個社會的效應都要照顧到,再好的構思及政策,若沒有把握好時機出擊,只會削弱其實效,甚至適得其反,這點特區政府過往已有很多痛苦的經驗,結果是令市民大眾更痛苦,希望董建華政府今次能果斷作決定,以免「船到江心補漏遲」,令全港市民付上另一個更沉重的代價。
(本欄逢周一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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