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男子假意約晤一相熟主婦飲茶,乘機潛入其寓所爆竊,遭對方兒子撞破落網,審訊時更狡辯與已婚主婦有肉體關係,受對方邀請上門,圖藉此脫身。但法官指被告有計劃犯案,拒絕接納其解釋,判被告一項爆竊罪成,入獄三年。
四十三歲被告盧耀基,曾任侍應,已婚並育有兩女。法官曾健仕指被告手法卑劣,借飲茶為名,在事主離家後上門爆竊,屬有計劃犯案,並斥被告為保護自己,揑造與事主有性關係,作出虛假指控,考慮他沒有造成財物損毀,判監三年。
案情指,事主陳珠明與被告於○一年底在茶樓認識,去年十一月十三日,被告致電相約她中午飲茶,事主離開大埔寓所前往赴約。事主兒子返家發現鐵閘虛掩,開門後見被告正在母親睡房,右手戴上黑色手套。被告辯稱等候其母親,稍後先行離開。女事主其後返家發現睡房存放現金的有鎖抽屜曾被人打開,疑遭爆竊,被告其後遭拘捕。
案件編號:DCCC3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