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租金超標案 下周一開審<br>民告官 勝訴將獲賠14億

公屋租金超標案 下周一開審
民告官 勝訴將獲賠14億

【本報訊】公屋居民控訴政府公屋租金超標案件將於下周一開審,政府估計,一旦官司落敗可能要賠償居民十四億元,高於每年向公屋住戶作出的補貼金額。政府雖有信心勝訴,但已擬定「輸打贏要」的部署,準備一旦敗訴會上訴到底,並將公屋租金政策檢討諮詢文件無限期押後。 記者:羅少玲

房屋條例規定公屋租金與入息中位數必須在百分之十以內,但有關中位數於二○○○年第二季時已達百分之十點二,去年第四季中位數更攀升至百分之十二點一。消息人士透露,若政府今次輸了官司,理論上要向原訴人及所有受影響公屋戶作出賠償,總數較現時每年補貼全部公屋住戶的十二億元高。

修改計算租金法例
消息人士表示,政府認為現時的租金中位數並無違法,法例規定政府於公屋租金超出中位數時便要檢討,並非規定要將租金調整,即使不斷上訴,官司成本亦較賠償費用少。若打贏官司,政府會盡快推出公屋租金政策檢討諮詢文件,否則會先提出修改計算公屋租金的法例。
今次獲法援署選作代表個案有兩個公屋住戶,何婆婆與兒子同住,每月收入靠兒子及她的生果金共約八千元,但任職司機的兒子工作不穩定,每月要將收入的四分一交租;另一戶林先生一家五口月入約一萬元,每月要交二千六百五十元租金。
有關訴訟將一連三日於高等法院聆訊,協助居民的捍衞基層住屋權益聯盟、街坊工友服務處等將派代表聯同居民下周日(即後日)到房署總部抗議,並於開審日到法庭外聲援。聯盟成員張文慧指出:「政府𠵱家已經係輸打贏要,因政府擺明承認中位數已達百分之十二點一,但又唔認呢個事實係關佢事!」她認為如果政府輸官司後不斷上訴,是有法不依,亦令本港司法制度蕩然無存。

不斷上訴很「卑鄙」
立法會議員梁耀忠認為,政府輸官司便要上訴到底是很「卑鄙」,目的是走法律罅,浪費納稅人的金錢,對居民亦不公平,而居民亦未必每次能獲法援,因法援署不打沒有把握的仗,需視乎政府上訴的理據。
曾參與申請法援與政府打官司的安蔭邨居民李太,一家四口每月總收入約一萬元,每月租金二千零五十五元,佔收入的五分一。她說女兒任職售貨,剛被減薪,兒子任散工,收入不穩定,每月租金靠她與丈夫的儲蓄支付。她強調居民並非要求政府大幅減租,只要求政府依法減租,因很多公屋家庭都好辛苦,卻苦於投訴無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