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案底纍纍、拖欠租金的年輕失業漢謀財害命,潛入鄰居房間爆竊,遭美貌女戶主撞破,糾纏間用刀將對方殺死,並掠走財物,翌日返回案發單位放火,圖毀屍滅迹,再往遊戲機中心「打機」,才假裝發現火警,但最終被警方揭發真相。該名失業漢昨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記者:梁瑞珮
二十五歲被告容家倫,聞判後表現冷靜,與妻子王燕群揮一揮手後便步入羈留室,其妻在友人陪同下,迅速離開法庭。案發時懷孕六個多月的容妻原同被控謀殺,後因證據不足獲撤銷。
高等法院法官翟克信形容本案是一宗令人恐懼、可怕的事件,指斥被告奪去一名無辜年輕女子的性命,女死者受傷倒地後,被告也毫不理會她,沒有施以援手,繼續搜掠財物,然後逃走,翌日還返回單位放火燒屍,毀屍滅迹,又要求妻子向警方作假口供。法官重申,本案令人恐懼、可怕,被告沒有任何求情因素,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被告曾有多項盜竊及爆竊案底、年少時已開始犯事,他被控於去年七月八日,在馬頭圍道福星大廈單位內,謀殺三十二歲、任職製衣買手的區美蓮。被告承認誤殺罪,未獲控方接納,陪審團昨退庭商議約五小時,一致裁定謀殺罪成立。
被告寫信透過代表大律師讀出,對殺死女死者深感懊悔,更向女死者家人及朋友致歉。
控方指,兇案單位分隔成三房間出租,依靠綜援過活的被告與妻子租住其中一房,拖欠七月份三千多元租金,女死者亦是女租客。去年七月九日下午,被告通知看更,指女死者的房間冒煙,又致電「包租婆」及通知巡警,破門入房,發現女死者躺在血泊中,因胸腹刀傷致命。
當時,警方以證人身份替被告及妻子落口供,被告聲稱對事件一無所知,又解釋因與妻子爭吵,故用生果刀自𠝹,導致膝蓋受傷。兇案揭發後,被告與妻子沒返家,先後往朋友及賓館留宿,至同月十七日遭警方拘捕,被告即場說:「阿Sir,我知衰,我無心殺佢㗎,件事唔關我老婆事!」終把經過和盤托出。
被告庭上自辯稱,當晚潛入女死者房想偷取財物,遭女死者撞破,遂拾起一把刀意圖阻嚇,但對方反抗,糾纏間將她刺傷,自己膝蓋亦受傷。被告又稱,打算往醫院求醫後返回單位報警,希望趕及救死者,豈料要留醫一晚,出院時他相信死者已死,故想出毀屍滅迹。他不想看不到嬰兒出世,才懇求妻子幫他作假口供。 案件編號:HCCC4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