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審議不正常 - 吳靄儀

這個審議不正常 - 吳靄儀

有行政會議成員表示,社會不應因SARS而停止一切「正常活動」,包括立法工作。他指的是23條立法,可是,23條立法工作正常嗎?
我當選議員七年,參加審議了不知多少條法案,從沒有一條的審議是像《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的。首先,從沒有一條這樣重要、涉及這樣嚴厲刑罰和基本人權自由的條例草案,是像這條那樣要在短短幾個月內完成通過的。很多範圍狹窄得多、牽涉問題複雜得多的草案,也需時十多個月。
政府愛提去年通過的反恐法匆匆在數月內通過,但其實整個過程遭到強烈的反對和批評,而結果通過的法例,政府也得承認有錯,需要提交反恐法案二號補救。但反恐法比國安法簡單多。

其次,沒有一條草案試圖硬性限制公聽會的次數和日期;沒有一次限制出席團體只有五分鐘陳述意見;沒有一次是為了限日結束諮詢,而要星期六上下午舉行每節超過四小時會議。法案委員會的性質是工作小組,出席發表意見的團體若有助委員會的審議工作,委員會會樂意仔細聆聽及詳細探討,甚至再三邀請出席討論,借助專才意見,務求通過的草案盡善盡美,得到最廣泛的支持,及經得起考驗。
第三,內容複雜的草案,為便利審議而擬訂討論大綱是經常有的,但從沒有因某些議員已討論完某個部份而禁止其他議員就該部份提問。第四,再備受爭議的法案,政府代表也會積極回應議員的質疑,從沒有懶得作答,然後忽然向行政會議建議修正的。國安法是以不尋常的手段處理審議,為達到不尋常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