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交易所(388)上市科高級總監韋思齊(RichardWilliams)表示,現時未夠資料決定是否應引入「獨立商業風險審核」制度(即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未來業務可能出現的變化),亦不宜仿效內地A股,要求上市公司在盈利會顯著升跌50%時披露。
特許會計師公會香港分會(CIMA)昨在港舉行研討會,探討是否應引入此制度。會長蔡澤華表示,自該會於去年10月提出此建議,已先後與港交所、中央政策組及其他專業團體開會討論,希望增加各界對新制度的認識,現時正密切注視英國提出的「運作及財務評估」(OFR)做法,再研究是否適宜引入。
韋思齊說上市公司作出前瞻性陳述時,必須有證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