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粉嶺綠悠軒去年元旦日十一歲男童乘電梯被夾重傷死亡案,物業管理公司的助理經理昨供稱,案發前四個月更換電梯維修公司,其間肇事電梯逾三次發生困𨋢意外;負責拯救男童的消防隊目當日到場時接獲住戶投訴,指電梯籠底與大堂經常不對位。
十一歲男童呂錦濠的剖屍報告指出,死者因肋骨及左大腿骨等身體多處骨折,胸肺及肝臟破裂出血窒息致死。
富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助理管業經理林才明昨供稱,○一年九月電梯維修公司由迅達工程公司,改為由勁威工程有限公司負責,勁威接管時曾投訴迅達未有交出電梯的全部資料。助理經理續稱,維修公司每個月進行兩次例行電梯檢查,自換維修公司至案發時四個月內,曾發生超過三次困𨋢意外。
消防隊目陳新樂昨供稱,到場拯救男童期間,曾有住客向他投訴電梯停頓時,電梯籠底與電梯大堂出現高低不平的情況,但死因裁判官指該部份證供屬傳聞證供。
十一歲死者呂錦濠於去年一月一日下午五時許,與母親及妹妹在大廈十七樓等候乘電梯外出,當電梯到達開門時,電梯仍向上升,死者步入電梯時遭絆倒,轉身欲衝出被夾致傷重死亡。
案件編號:CCDI1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