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人認同 - 李敏

博人認同 - 李敏

剛看過44而立的Madonna在msn.com的訪問,她說甚麼她都經歷過,所以有資格告訴大家娛樂圈的所謂「高處」(Top)是不真實的,做人不應花一生博人認同。
人生其中一件苦事就是博人認同,但人是群體動物,得到別人認同的確較有利生存。
也許你會笑我矛盾,請你給我些少時間解釋吧,但我不是在博認同,因為真正的認同並不能以硬銷手法博得,如果被認同的話,那只是因為對方有機緣看到你內心而剛巧跟你的腦電波脗合。
經常聽到人向人表白:「不要介意,其實我的真性情是……(下刪若干自我認同的說話)。」

你以為宣傳自己的優點和缺點,人家就會無條件接受你嗎?的確,表面上對方會說不介意你的真我,但不介意並不等於認同。
再看娛樂圈不是經常有些一擲千金捧新人而失敗的例子,廣告、新聞只能令人認識,不能令人認同,聲色藝是主打,宣傳是必要但輔助性的。
街市賣魚勝得到最多師奶的惠顧。
皮膚科名醫得到最多濕疹病人稱讚。
電台DJ得到最多收聽率。
如果連本份都做不好,憑甚麼招徠?所以要得到認同,主要不是想辦法討好別人,而是想辦法做好自己。被認同是做好自己本份的副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