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索償庭外和解

警長索償庭外和解

【本報訊】港島區交通部一名警長,因交通意外致下身癱瘓,被迫退休,但他並沒意志消沉,仍努力練習氣槍,參加傷殘人士射擊比賽,他向肇事私家車司機索償三千萬元一案,雙方昨在庭外和解。主審法官孫國治稱讚他是非凡的年輕人,雖然惡患纏身,但仍能重過新生,令人非常敬佩。
原告蕭冠文於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港島薄扶林道駕駛電單車時,被告突然將其私家車從對面線駛入原告的行車線,結果撞上電單車。據悉被告願賠償約一千萬元,但雙方昨未透露和解金額。
案件編號:HCPI736/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