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學威龍橋段 警扮學生破案<br>前中四生販毒入教導所

逃學威龍橋段 警扮學生破案
前中四生販毒入教導所

【本報訊】警方將電影《逃學威龍》橋段搬進現實生活,派出年輕警員佯裝中四學生,混入觀塘基智中學,蒐集校園販賣毒品情報,獲同班一名男生穿針引線,再透過對方的「契姐」做中間人,向賣家購入巿值逾八千元的毒品「冰」。該名退學青年及「契姐」昨獲法官寬大處理,分別輕判入教導所及監禁四年。

非法販運27克「冰」
首被告湯偉健(十七歲)及次被告蘇文華(二十九歲),均無業,被裁定一項販毒罪成立,指他們於去年五月十五日,非法販運逾二十七克「冰」。
高等法院暫委法官張慧玲指出,根據指引,本案應以七年至十年為量刑起點,雖接納辯方所指,卧底警員羅允豪的確積極地多次聯絡首被告,要求取「冰」毒,但不算設陷阱來害首被告。法官說:「佢(指首被告)同幾個同學食食吓飯,就講有『冰』賣,簡直惹人犯罪。」
然而,法官認為首被告的情況特殊,年紀尚輕,只擔演「搭路」角色,毒品份量不多,給予自新機會是符合社會利益,故判入教導所。

中間人輕判囚4年
對於輕度智障、患有心漏症的次被告,法官表示同情,她為了得到別人認同及接納,故經常在街上流連,與人搭訕,才遭人利用,因此亦酌情輕判入獄四年。
警方去年一月展開卧底行動,派出二十歲警員羅允豪佯裝中四學生,混入基智中學,認識同班的首被告,得悉他可提供「冰」,至案發日,已退學的首被告致電卧底警,與次被告滙合,經介紹認識「拆家」鄭錦明,由鄭領往土瓜灣一茶餐廳交收。鄭早前認罪,已判監四十六個月。 案件編號:HCCC38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