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解僱,除了是寫專欄的,一般都會有遣散費,退休金,或者,起碼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死狗失業初期,多數有一筆錢,夠苟活一季或者半年,但坐吃山空,死狗明白:三年,甚或三個月之後,自己就會餓死;如果還有妻兒,人多口雜,就會更快餓死。「失業,等於餓死。」是一個很恐怖的假設。
與其餓死,死狗把心一橫,即時的反應是:不如博一博。
博一博,就是打算行險,妄圖僥倖。用遣散費買支槍,去打劫,揹着大袋金磚跟飛虎隊駁火,事前要受嚴格訓練,不是常人能做到的;要行險,最多人想到的是:去葡京。「只要賭得有計劃,有節制,就有勝算。」死狗史,因為失業而失常,竟想到「以賭為生」:輸設底線,贏設上限,每天輸夠八百,或者贏夠一千,就離場。死狗史「自信」可以用「自制力」,戰勝年賺數百億的賭場。五天下來,結果:「不輸不贏,打和。」死狗史說。其實是輸了,輸了時間;前半生,輸時間輸得夠慘了,暫處死狗期,本來可以反省,可以前瞻,但他去「博」,去妄求「僥倖」;僥倖和局,勝負未分,再去賭;贏了,當然乘勝追擊,繼續賭;輸了,這還了得?山河未復,怎能不賭?失業不可怕,這樣浪費生命,無視關懷和規勸,才可怕。
賭業,是澳門和不少城巿的命脈;為了當荷官的親戚,開賭廳的朋友,我沒理由反對人家去「小賭怡情」或者「大賭養性」;但死狗那筆養命錢,假設只有三萬,省吃儉用,每月花五千,夠用半年;這半年,能做點實事,另掙一萬塊,就可以過上八個月;第七和第八個月,再能有兩三千進帳,就熬得過九個月;三季過去,事情總該有點轉機。香港人,有多少是餓死的?博一博,把換時間的錢都「博」掉,那怎麼辦?
成為死狗,宜慎行,不宜妄動;死狗界,有無數資深死狗,他們已掌握忍受,甚至享受逆境的竅門,向死狗前輩取經,比到賭場去奉獻,肯定更能撫平新進死狗那顆狂亂的心。 《不做死狗》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