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在馬來西亞註冊的貨船,因船員懷疑感染非典型肺炎,直接駛來香港求醫。新聞報道有意提及早前馬來西亞曾拒絕港人入境(暗示港府應禮上往來?),又說香港勢將成為「沙士船員收容港」。筆者認為這些寫法不適當。
筆者更認為港府決定接收病船,作好必要準備,是一項正確的做法。媒界實不應在這決策上發掘不必要的是非,例如指馬來西亞的船公司與董伯的家族公司「東方海外」有合作;董伯再差,也不致於將家族的一點經貿利益置於香港的安危之上。
國際法上的道義理由,筆者反而覺得不是主要考慮。是該船船長堅持來港,還是途經的港口皆拒絕接收,所以被迫來港?如果其他地方可以不理國際法,香港又理來做甚麼?就算被國際指責違反國際法,也不是香港第一啦,新加坡、泰國、菲律賓這些國家如何自處,還有我們偉大祖國各個港口,真的全部閉門不納?
這些新聞報道上不算很清楚。香港的非典死亡率,快成全球之冠,這船還是堅持要來,是說對香港的醫療比其他國家更有信心;近來飽受各國與祖國地方政府閒氣的香港人,這件事上正好一顯大都會國際級城市的風範。其他的城市一比,全部成為小家子地區,而且醫療水平不及香港(縱然這其實並非事實)。
既來之,應安之,多十數病人而已,千七人都應付過來,也不差這小數目,而且還可向船公司收回成本。港府切記的,是好好利用這次公關機會,向國際宣示香港的威水一面,總可要回一定的無形利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