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先生:
你的電郵收到了,令我十分感動。你那麼衷誠地對鍥而不捨,為法治努力的法律界人士表示敬意,但同時又為我們的努力一次又一次付諸流水深感不值,我實在感激你。有人明白我們的苦心,我們的努力就不會完全白費。
最令我感動的,是你形容小市民的沮喪。你說:「數月來的23條爭論,加上現在的SARS,我們每人也身心疲憊,對這政府所作所為和處事再三的失策,我們罵累了,現在我連氣憤的氣力也沒有……」於是,你勸我們:「算了吧,明知結局如何,何必再參與這場鬧劇的演出?」
老實說,我有時真的有一股衝動,站起來,走出會議廳,不再回頭。但是我的法律專業訓誡不容許我這樣做;有時,即使在莊嚴的法庭上,我們也會遇到難堪的場面,但我們絕不能拂袖而行,令當事人沒有了代表。若再堅持下去就會對當事人不但無益反而有害,我們的守則容許我們在當事人同意之下退出;否則,我們就要不顧自己的心情利益,繼續盡力而為。
但有一點令我慚愧的是,最好的大律師是不動氣的,而我卻常常發怒,並且感到氣餒。我求教於我的老教授──他是我認識的最有智慧的人。我說,我不介意一次又一次的失敗,但是如何應付這身心的疲憊呢?他馬上回應,給我很大的安慰,其中一句是:不要後悔。
大律師與小市民同樣是人,人總會累的,累了休息一下,讓別人頂住一陣,互相諒解,不要後悔。我會在這小框框裏多寫些開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