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鬧市街頭出現不少大型廣告牌,宣傳產品,但此類廣告牌安裝兒戲,容易倒下,對途人構成一定危險,但在現行法例下,負責管理的食物環境衞生署難以積極取締。
這些豎立在鬧市街頭、大大小小的直身廣告牌(俗稱易拉架),廣告內容林林總總,有財務公司、髮型屋、眼鏡店、健美中心等。這些高逾五呎,以布或膠板製成的廣告招牌,僅以繩索繫緊固定在行人路欄杆上,十分兒戲。
一位在旺角區工作的《蘋果》讀者嚴先生投訴稱,他曾在旺角西洋菜街與旺角道交界,被一個翻倒的廣告牌擊中,雖然沒有受傷,但全身被沾滿污垢的廣告牌弄污,甚為狼狽。他向警方投訴,但警員表示乃食物環境衞生署負責範圍。
嚴先生說,事後他去信食環署投訴,不過,食環署強調會清拆及檢控,但現時旺角區的非法廣告牌卻未見減少,他質疑食環署的處理能力,也感食環署縱容這類違法行為。
負責審批街頭廣告牌的地政署發言人稱,地政署只審批非商業廣告「街板」,商業用途廣告「街板」由食環署負責處理,且一般不會獲批准懸掛。
食物環境衞生署就嚴先生投訴函覆本報稱,食環署一向關注上述情況,除安排承建商清理違例標貼,亦會派執法人員進行檢控,如發現有人未經准許而在公眾地方展示廣告牌,食環署會根據現時法例,向非法標貼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覆函稱,食環署在過去三個月,在旺角區共發出八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清理共二百九十一個豎立牌,並向廣告受益人發出十四張警告信,在搜集足夠證據後作出三十八宗檢控。食環署人員會將違例張貼或固定公共設施的商業廣告牌拆除,改善市容。(○四○七○一)
油尖旺區議會環境衞生委員會主席陳仲傑表示,食環署在處理政黨違例街板時,只要發現是未經批准,食環署便可立即將之拆走,但對付近年新興的「易拉架」,則要先作通知警告,經一段時間後才會清理,處理程序冗長,在此制度下,處理此類違例廣告牌存在一定困難。他認為,當局有需要研究現行法例是否存在漏洞,並應作修改,將清理程序簡化。
話你知:違例招牌可罰萬元
根據香港法例第132章公共衞生及市政條例規定,豎立違例招牌人士及違例招牌廣告的受益人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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