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漢涉夥同他人設賭局「狀元攤」(類似番攤),詐騙漂染廠東主三十多萬元,被捕後潛逃內地六年,早前返港向警方自首,昨解上東區裁判法院,被告否認一項賭博中作弊罪名,案件押後至五月十六日轉往西區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被告還柙候訊。
四十八歲的被告吳惠強,被控於一九九七年七月在港島德輔道中通用商業大廈某單位內,聯同胡啟健、周修靜、陳賓榮及梁錦成(譯音)四人,在賭博「狀元攤」中向一名姓劉男子欺騙三十五萬元款項。
辯方律師替被告申請擔保時指出,被告於六年前在警方擔保期間棄保潛逃返內地,其間身心均受到很大的壓力,被告在內地任職服裝採購員,已婚,並育有一名六歲女兒,被告自願返港並向警方自首,面對審訊,反映被告再潛逃的可能性不大,故要求保釋外出,但申請不為裁判官批准。
中區警區於九七年先後拘控「天仙局」棍騙集團多名成員,其中一名涉案被告於○一年十一月經審訊後被法庭裁定罪成判入獄八個月。
涉案發生於九七年七月,事主在報章上刊登廣告出售漂染廠,遭騙徒假意洽談生意,誘騙到一商業單位,慫恿事主合謀賭「狀元攤」(類似番攤),以詐騙其富有老闆,老千集團暗中做手腳,事主最後反輸掉金錢。
案件編號:ESCC134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