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到立法會出席公聽會,表達反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之意見。其實,《國安條例草案》所羅列之七宗罪,盡皆脫胎於中共政權炮製之國家安全法,內裏滿佈羅網陷阱;條條塊塊,均是扼殺港人基本自由之惡典。然而,每人之發言時間卻僅有五分鐘,換言之,就算以一分鐘論一宗罪亦不可得。如此聽證,不過聊勝於無,立此存照,目的只是為強立惡法塗抹一層諮詢民意的色彩而已!
然而,即使兒戲若此,一眾保皇議員卻仍然放心不下,盡量縮壓其舉行場數,連今趟特別加開之一場在內,前後亦只有三回聽證。比諸去年之假諮詢把戲,竟然更加不堪!之所以寧願醜態畢露,連走數場亦懶得去搞得體面一點,乃是由於皇命在身,不敢有違北京主子的意旨,必須趕及於立法會本年度閉會之前完成強立惡法的任務,為國安條例蓋上橡皮圖章!
其實,聽證會聊備一格,草草收場,又豈非折射議會內投票機器肆虐的情況?藉助小圈選舉而得以盤踞多數的保皇派,正趁着「非典」襲港令人心惶惶,民間無暇關注第23條立法之機,不但加班加點進行審議,更無所不用其極,竭力遏制異議爭辯,濫用會議程序,只問盡快表決,不論是非黑白,務求瞞天過海,匆匆立法了事,以免夜長夢多,再次激起民憤如潮,重現六萬人上街反對惡法的盛況!大家不說,大家不幹,當局強姦民意,假借第23條扼殺人權自由的勾當自然得逞在望,掃帚不到,藏垢不除,萬眾齊心,協力清污,將國安條例掃入歷史垃圾堆,又豈會無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