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審計署報告批評差餉物業估價署處理差餉估值及追收地租的工作疏漏,導致大量公帑損失,在二○○一年七月至去年底的十八個月內,未能定時完成二千二百多個新建成單位的臨時估價,令庫房損失一千二百七十萬元。
現行規例,差估署須在差餉首次徵收日起計的二十四個月內完成臨時估價,但審計署調查顯示,差估署並無編制定期管理報告,列明未完成臨時估價的單位數目,在二○○一年七月至去年底的十八個月內有二千二百多個單位未有按規定作臨時估價。
審計署又批評差估署在重估差餉時,絕大部份業主沒有依照規定填報租金資料,只有約半成人在填寫表格時有申報租金,容易令差餉徵收率有偏差,而差估署又沒有追查。
同時,隨着新界近年發展迅速,不少指定鄉村區一律獲豁免繳納差餉的理據不再成立,但差估署並無盡快撤銷有關豁免,粗略估計一年少收二千萬元差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