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清界線 - 吳靄儀

劃清界線 - 吳靄儀

回歸後的香港立法,越來越多一知半解的炒雜錦,把其他地區的法例東抄西襲,湊一在塊,匆匆通過,顧不得拼成的立法是否公道和正確穩當,惡果當然是由市民承擔。
保安局局長只懂得借用英國法例裏的顛覆概念,不提該項法例裏顛覆定義的目標是訂定清楚界線,甚麼是危害國家安全的顛覆活動,軍情5處有權防範;甚麼是民主制度必須容納的政治活動,軍情5處無權干預。而且英國法律裏沒有顛覆罪名。
不單止在定義上尋求清晰明確,該項法例同時設立由獨立人士組成的監管組織,賦予調查權力,過問軍情5處有沒有超越職權,侵犯了市民的權利和自由。

除了監管組織之外,還有政治體系與公務人員職責分清界線的不成文制度原則,無形的防火牆,盡量防護負責國家安全的機構和法例不淪為政治工具。前軍情5處處長史蒂拉.利明頓透露,每次大選之後,處長都會向新任首相提交該處檔案之中有關屬於他的政黨的國會議員的保安資料,以便他組織內閣時參考。但卻絕對不會交給他其他政黨議員的資料。這是防止情報機關成為執政黨的秘密警察必須堅守的原則。
保安機構如此,警務人員同樣要把政治活動與維持治安分得清清楚楚。在民主選舉、政黨經常互相交替為執政、在野黨的制度下維持這一套也許相當自然,我們若真的要借用外國經驗,就須下點決心推行這種制度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