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拖欠租金的年輕失業漢疑謀財害命,潛入鄰居的房間盜竊,遭美貌女鄰居撞破時,涉嫌取刀將她殺死,翌日更買電油返單位放火燒屍,圖毀屍滅迹,還假裝發現火警通知看更及報警,以證人身份落口供,但被揭發。他被控謀殺罪名,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梁瑞珮
二十五歲被告容家倫,失業,與妻子依靠六千多元綜援金過活,被控於去年七月八日,在馬頭圍道福星大廈的單位房間內,謀殺三十二歲製衣買手區美蓮。主控官表示,被告願承認誤殺,但未獲控方接納。
控方指出,兇案單位分隔成三房間出租,被告與妻子以每月三千三百元租住其中一間房,拖欠該月租金,女死者則住另一房間。去年七月九日下午,被告通知看更,指女死者的房間冒煙,又致電「包租婆」,最後破門入房,發現女死者躺在血泊中。
當時,警方未對被告起疑心,以證人身份替被告及正懷孕的妻子落口供,被告聲稱對事件一無所知,先一晚曾聽到該房間傳出開門及女人叫聲。被告向警方解釋,因與妻子爭吵,故用生果刀𠝹傷膝蓋,及後往聯合醫院求醫。被告與妻子還向警方交出指甲及腳甲樣本化驗。
主控官指出,揭發兇案後,被告與妻子再沒返單位,直至同月十七日遭拘捕,被告即場向警員說:「阿Sir,我知衰,我無心殺佢㗎,件事唔關我老婆事!」
被告向警方透露,當晚潛入女死者的房間偷取財物,豈料遭她撞破,遂隨手拾起一把刀,圖阻嚇她卻遇上反抗,混亂中將她刺傷,自己也弄傷膝蓋。他先清洗身上血迹,然後取走女死者銀包及手提電話,返回自己房間,但未有將殺人事故告知妻子。
被告透露,其後他與妻子往聯合醫院求醫,至翌日下午出院後,先往油站購買電油,再到五金舖買「威士」,然後返回事發單位放火燒屍,妻子則留在大廈樓下等候。
女死者的朋友翟麗媚在供詞表示,女死者覺得工作沉悶,與男友分手後感孤獨,案發前,她與女死者曾一起到過李英才掌相研究院上眼神課程。
案件編號:HCCC4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