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人大、政協兩會召開前夕,在北京大學及清華大學校園內製造連環爆炸案,令中央為之震動的犯人黃旻翔,日前已被北京市法院以爆炸罪,一審判處終身監禁。
官方稱,黃旻翔是福建省福州市人,製造連環爆炸案是為了「出名」。他在二月二十一日攜帶黑色火藥等物件到北京,先後到清華大學、北京大學踩點。黃旻翔稍後購買了相關物品,組裝了兩套計時炸彈裝置。二月二十五日十一時二十分,黃旻翔將已設定了引爆時間的炸彈,放在清華大學荷園教職員餐廳,然後再乘車到北京大學,將另一個計時炸彈放置在校內的農園飯堂。
兩個計時炸彈先後於上午十一時五十分及下午一時二十分發生猛烈爆炸,造成九人受傷,兩家餐廳的部份建築被炸毀,造成二十二萬多元人民幣的損失,並轟動全國。黃旻翔在案發後離開北京。
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前天審理案件後認為,黃旻翔製造爆炸案,危害公眾安全,使多人受傷及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爆炸罪,應予懲處,因而將被告判處無期徒刑。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