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黃漢清提堂

區議員黃漢清提堂

【本報訊】廉政公署調查酒牌局貪污疑案,昨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起訴酒牌局前主席黃漢清,昨於西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五月二十日再訊,以待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慶幸沒控賄賂罪
五十歲的黃漢清為現任灣仔區區議員及成本工程師,他獲准以現金二萬元保釋,但不准離開香港。根據控罪書,案中共有二十九名控方證人,當中包括四名廉署職員。黃在庭外對記者表示,對於廉署沒控他賄賂罪名,感到高興。
控罪指黃於○○年一月至翌年十二月間,與申請人在召開審批酒牌的會議前私下討論;促使申請人相信,如果他們延聘女律師余美蓮任法律代表處理審批,將有利他們的酒牌申請。
案件編號:WSCC61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