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四名大學生,去年底在桂林市,將一名少女輪姦。法院日前對四名大學生作一審判決,以強姦罪被判處入獄八至十三年。就讀於湖北省一家大學的郭陽和鍾為,與在桂林一家高等院校就讀的王浩及曾洋,去年十月中旬參加在桂林舉辦的足球賽。賽後到街邊夜市喝酒到翌日凌晨。這時,曾得罪郭陽的少女阿英和好朋友阿艷坐的士到附近找人,與他們相遇,遭四人威脅陪酒,繼而遭輪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