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四月廿七日)閱報,「首名醫護英雄抗炎殉職」,他是屯門醫院的護士劉永佳,我看了很難過。
像所有香港市民一樣,大家覺得心痛,因為他是熱心助人的好好先生,身材健碩三十九歲英年,冒生命危險克服恐懼在前線拼搏。他受感染殉職了,那些受他照顧的病人也許漸康復——雖然大家一樣無辜,是病毒下的犧牲者,但「佳哥」一去,認識他的或不認識他的人,衷心致敬。
非典型肺炎的病人一旦隔離,其實所有人都沒機會見面,孤軍作戰,極度寂寞。見他親友和兩院的同僚在高危環境仍苦候見最後一面,這份心意,令他不致太過孤單冷落。希望當局給他們家人作最妥善的安排。
人們悲哀,因為這是「枉死」。
一個「枉」字,訴說不合情理、非正常、不甘心。
同日新聞,立法會保皇黨不顧民意匆匆審議《基本法》廿三條藍紙草案,以普通話發言的樂鞏南認為:「為維護國家安全,政府立法、執法時,必須偏向『寧枉毋縱』。」——是冤枉的「枉」,寧願「有殺錯冇放過」。
人們重視生命,爭取民主自由,惡法和SARS的「枉」,殺人不見血。
回想,中國疫情瞞報之時,害了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