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一幢唐樓一單位業主於三年前因天花板滲水,先後向多個政府部門求助,但食環署、水務署及屋宇署均稱未能確定滲水原因,只對事主上層單位發信勸喻了事。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政府應早日立法規定樓宇須按時檢驗,避免出現滲漏等問題,令住戶受滋擾而求助無門。
事主莫先生居於油麻地新填地街與西貢街交界一幢唐樓,他稱,自其上層單位改裝為套房出租後,其單位天花板便開始出現滲水及漏水現象。他早於二○○○年五月已向食物環境衞生署求助,但食環署職員上門進行測試後,覆稱無法確定滲水原因,故將其個案轉介水務署及屋宇署跟進。
他稱,水務署指他和上層單位的水管並無嚴重漏水迹象;而屋宇署則稱因問題未危及樓宇結構,故不擬採取進一步行動,水務署及屋宇署只會發信勸喻上層單位業主,早日採取措施處理滲水問題。
莫先生對此大感無奈:「真係冇諗過幾個政府部門都幫唔到我,個個都話搵唔到滲水證據,搞到我日日都要喺房放桶載住啲水,咁我點算好?」備受天花板滲水問題滋擾的他,感到十分無助,只好向本報求助。
記者前往視察,發現莫先生單位內除了廚房及走廊的天花板出現滲漏外,睡房天花板漏水情況最為嚴重,天花板布滿水珠。記者在拍照期間,更曾多次「中頭獎」,被天花板水珠滴濕頭髮。
本報向有關部門查詢,食物環境衞生署回覆稱,職員曾往莫先生上層單位進行色粉測試,並把收集樣本交往政府化驗所化驗,但化驗報告未能顯示上址污水渠有滲水問題,故將個案轉介水務署及屋宇署跟進。
水務署則表示,前年收到食物環境衞生署轉介投訴後,曾派員到上址調查,發現無證據顯示食水喉有漏水現象,故只能發信勸喻事主上層單位業主早作維修,以免滋擾其他業戶。而屋宇署則指莫先生單位的天花板雖有滲水迹象,但因未危及樓宇結構,故不擬採取進一步行動。
三個政府部門異口同聲稱,關於樓宇滲水問題,受影響業主或住戶除可向有關政府部門要求協助外,亦可自聘公證行勘察和檢驗,再循民事途徑向有關人士追究責任和索償。
立法會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代表劉炳章議員表示,私人大廈天花板滲漏現象現時非常普遍,除非有關政府部門找到滲水源頭,否則問題變成私人業權間的糾紛,政府很難介入要求業主維修。受害人只好自費找公證行舉證,循民事途徑追討賠償。
劉炳章說,現時食環署採用的色粉測試尋找污水滲漏源頭,只會在有可能出現滲漏的渠口落色粉,故並非百分之百可靠。
他年前曾於立法會上提交草案,建議訂立新例強制樓宇定期驗樓,他稱:「因樓宇失修亦會影響第三者,令人受到滋擾,概念就好似強制驗車咁,政府可以要求樓齡十五年以上嘅,每三年驗樓一次,咁樣才可避免類似莫先生嘅苦況再次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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