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訊四圍炳:電管局必犯眾憎

傳訊四圍炳:電管局必犯眾憎

日前,電訊管理局作出「果斷」決定,介入持續了9個月,包括流動電訊商、固網商和飛線漫遊商在內共30多間公司,就飛線漫遊費的商業談判,並計劃「迅速」在5月底前拍板,由政府做「和事佬」,訂出飛線漫遊費的「臨時價格」,以解決眾商矛盾。假如一眾電訊商同意的話,屆時流動電訊商會向使用手機飛線漫遊的客戶,徵收按時間計算的「飛線漫遊費」,過往價錢低廉的飛線漫遊將不復見。
筆者發現,電訊管理局在這次決策過程中,由始至終諮詢對象只集中在電訊商,並無邀請代表消費者的組織提交意見,而電訊管理局轄下的電訊服務用戶及消費者諮詢委員會,已經超過半年沒有開會。因此,筆者相信事件中消費者權益並未有受到充份考慮,所以在此促請消費者委員會介入今次飛線漫遊費事件,從消費者角度說句公道話。是次諮詢至5月7日,行動要快手。

完全忽視消費權益
作為消費者,究竟我們應該如何理解今次事件?簡單來說,消費者對手機自動漫遊服務有需求,流動電訊商便向客戶提供服務,而且是利錢最厚的生意之一。有商人見這項服務好賺,便想辦法以另一種成本和價格較低的方式,提供類似的服務與之公平競爭,飛線漫遊由此而生。注意,自動漫遊和手機飛線漫遊在本質上是兩種不同的服務,前者是全自動,手機會自動找到海外漫遊供應商,後者要人手操作按入飛線號碼。雖然使用飛線漫遊較煩瑣,但價錢比自動漫遊便宜很多,用家大有人在,搶去了流動電訊商不少生意。

眾商打仗顧客付鈔
結果,流動電訊商認為本身服務被人利用來賺錢,便想向飛線漫遊商開刀收費,但雙方談不攏,飛線漫遊商便找政府仲裁。而政府便利用其在互連上的權力,決定一個所謂「臨時價格」,由流動電訊商向客戶(注意:並非向飛線漫遊商)徵取飛線漫遊費,希望盡快平息紛爭。
作為消費者的你一定會問,明明是電訊商之間的互連費,何以突然要直接向消費者收取?據電訊管理局文件所載,此舉純粹是計費上的行政方便,因為只有流動電訊商能以最簡單和最低成本方式計算使用時間,而飛線漫遊商也樂得清閒,因為可以大條道理將成本100%轉嫁消費者,還可拿政府作擋箭牌。

官方定價妨礙市場
筆者並非反對成本轉嫁,而是認為政府限制須由客戶付帳的決定,硬性不容許多元的商業模式出現,例如有某些願意補貼用戶的進取電訊商日後將難如願,此舉令「官方規格商業模式」粗暴的出現,直接阻礙了自由市場的商業決定。
筆者預計,假如事前梳理眾商不果,電訊管理局最後訂出的「臨時價格」必犯眾憎,不是流動電訊商認為過低,就是飛線漫遊商和消費者認為過高,因為大家都習慣了零售價格由市場決定,一買一賣你情我願,轉由政府訂出收費水平總有不滿。電訊管理局今次的決定難度極高。
侯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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