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鞏南挺惡法語出驚人<br>「23條立法有殺錯冇放過」

樂鞏南挺惡法語出驚人
「23條立法有殺錯冇放過」

【本報訊】正當立法會保皇黨不顧民意匆匆審議《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藍紙草案,一班親政府人士竟還揚言「惡法」未夠嚴厲,民航處前處長樂鞏南語出驚人,認為政府為二十三條立法、執法,必須採取「寧枉毋縱」的態度,為保國家安全,就算冤枉好人,甚至要「有殺錯、冇放過」也在所不惜。民建聯議員陳鑑林也把二十三條與強姦相比,違法者都必須嚴懲。 記者:莫劍弦

立法會審議《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昨日舉行第二次公聽會,三十個發言代表中,首次有五個反對立法的團體發表意見,他們批評政府立法削弱言論、宗教及個人自由;立法會舉行甚多限制公聽會,也未能履行聽取民意的職責。

報道內地肺炎成焦點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以最近香港傳媒報道國內非典型肺炎消息為例,之前全部是外國傳媒揭發,要到中央批准公布疫情,才有香港傳媒披露內地疫情,顯示新聞工作者對會否觸犯國安法感憂慮。
新婦女協進會代表林慧霞批評立法會議員不聽民意,只有兩、三分鐘表達意見,根本無法詳細討論內容。香港基督徒學會總幹事胡露茜擔心立法後會影響本地教會與其他外國宗教團體,如梵蒂岡之間聯繫;支聯會常委麥海華則批評二十三條打壓民運活動。
不過,餘下二十多個個人及團體代表,仍然是一面倒支持立法,當中又以樂鞏南的發言最令人吃驚。樂鞏南以普通話發言,認為二十三條立法難以恰到好處,為維護國家安全,政府立法、執法時,必須要偏向「寧枉毋縱」。
議員司徒華再質問他:「寧枉毋縱同冤枉個枉,係咪同一個字?」又問他「寧枉毋縱同『有殺錯、冇放過』係咪一樣?」詎料樂鞏南直認不諱,認為維護國家安全,就算要「冤枉好人」,也在所難免。司徒華立刻問他殺了人不可以「翻生」,樂鞏南則說犯二十三條不代表一定要殺。

以強姦罪比喻受駁斥
支持立法的民建聯議員陳鑑林質問新婦協的林慧霞,嚴重程度稍低於國家安全的強姦罪也要嚴懲,為何不需為二十三條立法,但林立刻反駁指強姦罪嚴重性,絕不低於二十三條。立法會將於下周六舉行多兩場公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