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搬運工人傷腰索償

醫院搬運工人傷腰索償

【本報訊】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一名二級工人,搬運一箱估計重達二十公斤的藥水時弄傷腰部,其後證實是脊椎移位,事發至今近三年,腰患仍未「斷尾」,站立超過二十分鐘便感痛楚,未能重操故業。
該工人昨日入稟高等法院,向醫院管理局追究意外責任及索償。

脊椎移位當肌肉拉傷
根據入稟狀,意外發生於○○年五月二十四日。九三年入職,現年三十五歲的原訴人崔建立對記者稱,當日他在配藥房搬運一箱估計重達二十公斤的藥水時扭傷腰部。醫生初時說只是普通肌肉拉傷,他不以為意,即使腰痛持續,仍然「頂硬上」開工。
豈料數月後,腰患仍未見好轉。同年十一月他到醫院做磁力共振檢查,證實是脊椎移位。
崔其後請病假直到今天,一直接受物理治療,可惜腰患仍未「斷尾」,只要站立逾二十分鐘便感痛楚,故此甚少出街,過着足不出戶的日子。被問及賠償額時,原訴人沒有透露,只稱賠償額尚屬其次,最緊要是早日康復,重過正常生活。
案件編號:HCPI439/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