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讀者將家居電話號碼攜號轉用香港寬頻網絡,但被拖延多月仍未能成功轉線,其間雖多次應要求重新遞交申請資料,但仍被以「資料不足」為由一直拖延,用戶忍無可忍下要求取消合約,卻被列作毀約論,必須賠償,用戶力斥香港寬頻「明屈」。
個案一:「申請咗幾個月都未轉到線,淨係畀個臨時電話號碼叫我用住先,要求取消合約又唔畀,要罰毀約費,明屈消費者啫。」今年二月中登記攜號轉台,至今仍未能將舊電話號碼成功轉用香港寬頻網絡的林先生,怒斥香港寬頻服務水準低劣。
林先生說,他簽約後,香港寬頻便在其家中安裝電話線插頭,並提供一個臨時電話號碼使用,聲稱十日內可成功轉線,但至今仍未能成功轉線,他向香港寬頻查詢時反被指欠交資料,但他按要求補交後,始終未能用回原來電話號碼,「我啲外國朋友淨係知我個舊電話號碼,轉用另一個號碼好唔方便。」
他說,他一怒下要求取消合約,但竟然被追毀約費,「佢自己提供唔到服務,竟然當我毀約,有冇咁嘅道理?」他惟有向《蘋果》求助。
個案二:周小姐的個案更「離譜」,她於去年五月將家居電話轉用香港寬頻網絡,但直至今時今日,仍未轉線,「我係要用番我舊時個電話號碼,佢畀個臨時電話號碼我都冇用㗎,次次打去問都話我啲資料唔夠,所以轉唔到線,我次次都有再交,都唔知重欠啲乜資料?」
周小姐說,她為免與朋友失去聯絡,一直沒有使用香港寬頻提供的臨時電話號碼。至去年底,她忍無可忍要求取消合約,但竟被列作毀約論,要賠償安裝費,「用都未用就要交錢,好離譜。」
個案三:有同樣不愉快經歷的卓先生投訴稱,去年十二月中登記,至今仍未轉線,只安裝了臨時電話號碼,要求取消合約,又被徵收毀約費,「個臨時電話號碼都冇用過,咁都算毀約?」。
香港寬頻網絡有限公司企業傳訊部回覆本報稱,接獲上述三位客戶要求攜號轉台後,已立即為他們辦理有關手續,但因他們提供的資料不完整,以致與他們原用的網絡營辦商紀錄不符,因此無法成功轉台。
而在安裝電話後,合約便生效,故客戶在安裝電話後中止合約,便會被徵收損害賠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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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訊管理局發言人表示,根據電訊商《牌照條款》,所有電訊商必須遵守業界守則,當中包括,電訊商必須於客人簽署㩗號轉台表格後的七個工作天內完成有關手續,否則可能有違《牌照條款》,該局接獲此類個案後,會要求有關電訊商解釋,及考慮是否採取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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