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評第三類淫褻 指聆訊不公<br>《東周》刊女星裸照求覆核

被評第三類淫褻 指聆訊不公
《東周》刊女星裸照求覆核

【本報訊】《東周刊》去年刊登女星裸照封面故事,經淫褻物品審裁處覆核聆訊後,仍維持評定為第三類淫褻物品,《東周刊》出版人新傳媒集團不服,認為在聆訊前遭傳媒廣泛敵意批評,部份言論更來自政府高官,令聆訊欠公允,故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尋求撤銷審裁處的決定。
申請人新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答辯人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起爭議的一期《東周刊》於去年十月三十日出版,封面故事為「娛圈悲劇 字母女星被虐裸照曝光」。

聆訊前高官紛指摘
申請人在入稟狀指出,答辯人將該期《東周刊》呈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結果被定為第三類淫褻物品,該結果更由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唐英年公布,申請人不服,遂根據條例要求審裁處展開覆核聆訊,但最終維持第三類評級。
申請人指出,在覆核聆訊展開前,傳媒一面倒對《東周刊》及申請人作出敵意批評,報道更刊載政府高官的言論,例如行政長官董建華譴責《東周刊》不道德、唐英年引述行政長官對事件表憤怒、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譴責該周刊、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表示跟進事件、警務處處長更親自下令展開全面調查等。
申請人指傳媒之廣泛負面批評,影響審裁官及審裁委員,對申請人構成偏見,侵犯申請人得到公平聆訊之權利。
申請人續指,審裁處沒有正當地考慮申請人提交以作比較的三十六份報紙及刊物,又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便以相中人是一宗真正罪行的受害人,作為聆訊基礎,做法不當。
案件編號:HCAL3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