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息率高,人盡皆知,不過基於方便,而且發卡機構所推出的優惠層出不窮,有不斷送禮物如現金購物券等,所以消費者依舊樂此不疲。其實只要懂得善用,信用卡確是好使好用;只是港人事忙,若偶有疏忽,或因一時周轉不靈,未能如期繳付卡數,便要承受高息之苦。 記者:丹琍
對於一向「循規蹈矩」的信用卡客戶,逾期未繳付卡數,一般原因不外乎忙中有錯,或是自動轉帳戶口一時款額不足。不少卡戶都以為,遲數天還款,頂多付幾十元利息,但致電信用卡中心查問所需繳付的金額時,才發現遲交一日卡數都可以要多付數百元。其實,這主要是對銀行逾期欠款的息率計算方法認識不足所致。
現時,大部份信用卡在到期還款之日,卡戶若未有還款,或是只清還部份款項,發卡銀行都會將到期付款日的總欠款,由簽帳日起計息(詳見附表),直至卡戶清還所有欠款為止。當中大部份銀行如滙豐、道亨等,甚至會將新簽的帳項,一併即時計息。這是因為卡戶於到期日倘有未清還的欠款,信用卡提供的數十天(一般為56天)免息期便會即時失效,所以會由簽帳日起計算利息。因此,即使到期日清還了部份欠款,但由簽帳日起至還款日之間的利息,仍會以總欠款額計算,令到涉及計息會較多,而計算利息的日期亦會較長。
此外,有些卡戶因為周轉不靈,還款少於銀行所規定的最低還款額(一般是總結欠的5%),除了須另付逾期手續費外(一般最少需50至100元),息率或會大大增加。以永亨為例,實際年利率為34.49%,但如果連最低還款額也沒有繳付,息率會即時增加6%,並隨即向卡戶追討。
若然欠款人一直未能清還逾期欠款,又沒有與銀行商討財務處理事宜的話,銀行除了會先調低卡戶的個人簽帳額,亦會因應卡戶過往紀錄、現時之經濟情況,以及還款能力及誠意,決定會否將個案轉交予收數公司代辦。
根據發卡銀行的「持卡人協議」條文規定,欠款一旦交由收數公司處理,欠款人須兼付收數公司之費用,上限一般不逾總欠款的30%。
滙豐銀行發言人指出:「即使欠款個案已轉交收數公司,卡戶要商討相關的債項,最好還是直接聯絡發卡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