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經濟陷入雪上加霜的困境,全港市民面對失業減薪危機,十七萬公務員也已同意政府減薪。不過,司法機構卻以維護司法獨立及法官士氣為理由,反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跟隨公務員減薪,司法機構更反過來建議「立法絕對禁止減法官嘅人工」。有公務員團體批評,司法機構此舉是獨善其身,會激發社會怨氣。 記者:鄭豐俊
港府已決定明年起公務員分兩階段減薪,司法機構去年則委任顧問檢討法官薪酬調整機制,現已完成,司法機構已接納顧問的建議,並在昨日提交給政府。
司法機構建議,應立法絕對禁止削減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以維護司法獨立。至於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則應立法成立一個獨立的機構去作出建議,再經行政機關考慮後訂定。在評估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時,不應採用工作表現及生產力獎金等方式。
司法機構指出,不少外國司法管轄區現時已採取絕對禁止削減法官薪酬的做法,包括美國、英格蘭、新加坡、馬來西亞及南非等。在香港,由於區域法院及以上法院的法官,退休後禁止返回法律界執業,所以他們是非常依賴司法工作所得的報酬。
另外,法官間若對減薪有不同意見而產生爭論,導致兩極分化情況,會損害法官的凝聚力及士氣,而行政和司法機關的關係也會變得緊張,令司法機關變得政治化。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更強調,無論政府是否接納司法機構的建議,若政府透過削減司法機構預算開支來迴避問題便屬不當。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梁籌庭批評,即使研究報告建議法官及司法人員不需要減薪,但為表與市民共度時艱,也可透過與政府協商方式自願減薪。司法機構高調要求政府立法禁止減薪,更加會令市民覺得「有人享有特權」,激發社會怨氣。他直言:「你(司法機構)唔單止唔減薪,重倒番轉要立法禁止減薪,點能夠同市民講要維護司法獨立呀!」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則同意,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不能夠隨意削減,但立法禁止削減薪酬並非唯一的保障辦法。他認為,司法機構可以訂立一條方程式,以不變的薪酬基數配合社會經濟因素一併計算,既可以維護司法獨立,又可以回應市民訴求。
本港現時由裁判法院至終審法院共有一百五十九名法官及司法人員,首席法官李國能月薪二十二萬七千多元,僅次於行政長官董建華,至於司法人員的薪金則約六萬元至二十二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