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棟超速停牌半年

林家棟超速停牌半年

林家棟被控今年二月十八日凌晨時分,駕駛其私家車往觀塘繞道近啓福道時,以時速一百二十六公里行駛,超出限制四十六公里。林家棟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超速駕駛罪,被判罰款三千元及停牌六個月。林家棟被記者要求在法院門外站着拍照時,他說:「都好難堪吓喎。」
戴上口罩的林家棟昨穿上恤衫西褲到庭應訊,其代表律師表示,經控辯雙方商議,林家棟決定即時認罪,以節省法庭時間。

切線避後面車
其律師稱,案發時林家棟因後面的車輛突然閃燈,影響其駕駛,遂加速切線避開該車,故並非長時間超速。由於林家棟工作關係,不時須駕駛往偏僻的地方工作,故他希望停牌期不超過半年。
案件編號:KCS2057/2003
採訪:蔡曉楓
攝影:張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