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閱加煽動指示毛著作可犯23條

傳閱加煽動指示毛著作可犯23條

【本報訊】已故中共領導人毛澤東以及提出共產主義思想的馬克思,他們鼓吹以革命手段推翻政權的文章,雖被中共奉為治國寶典,但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表明,若有人在毛澤東及馬克思的文章內,加入一些「煽動指示」,並廣為傳閱,仍有機會觸犯二十三條中煽動叛亂及處理煽動刊物兩大罪;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批評有關罪名範圍太闊會出現以言入罪。
立法會昨日開會審議落實二十三條的《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時,民主黨發現在親政府黨派全力「開快車」下,竟然出現多次會議紀錄未整理,政府遲遲無法提交開會文件的情況,民主黨張文光要求主席葉國謙一定要收到文件才續會,他批評「只係一個顛覆罪都六、七個窿」,一定要睇清楚文件,「唔通到時又將七宗罪由頭傾過?」李柱銘指摘親政府黨派「一味快、快、快,唔可以兩點半開會,一點幾先收文件!」不過主席葉國謙堅持沒有問題,職工盟李卓人即時拉隊離場抗議,民主黨也發聲明表遺憾。

吳靄儀:損言論自由
餘下的議員繼續討論,除了吳靄儀繼續與政府周旋外,連親政府政黨也加入質詢,自由黨劉健儀質疑檢控煽動刊物沒有時限,會否出現「十年前寫篇文章,十年後先檢控」,類似刊印馬克思一類鼓吹革命文章又是否有問題。
葉劉淑儀最初表示這些歷史文章沒有問題,但又補充說不可以說「絕對冇可能告」,因為若有人在文章中加入「煽動指示」,「好似叫人點做,以前革命成功,𠵱家革命一樣會成功」,這樣就有可能犯煽動叛亂罪,但她也承認「毛澤東、馬克思死咗,冇可能告佢哋」,但分發刊物一樣可以告有關人士傳閱文件。
但民建聯陳鑑林仍然認為目前煽動法例太寬容,應該更加嚴謹,吳靄儀即時指陳的言論令她十分訝異,因為目前法例太闊,已經有以言入罪情況,再要嚴厲一些,只會更加影響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