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會計師透過ICQ認識年輕女電腦程式員,並瞞着妻子與她到酒店開房十一次,女方涉要脅指他強姦,勒索五萬元美金(約港幣三十九萬元)案,裁判官昨裁定涉案女被告三項勒索罪表證成立,押後至四月二十五日續審。
辯方指稱事主強姦被告時沒有帶上安全套,完全沒有顧及會否感染愛滋病;但事主不同意辯方的說法,解釋事前兩人協議不戴套性交,因當時被告正值月事來潮,懷孕機會較低。任職行政秘書的事主妻子昨供稱,曾收到被告給予她的信件,事後將該信交予警方處理。
二十六歲被告郭慧婷,電腦程式員,被控三項勒索罪,控罪指她於○二年八月,三次勒索四十四歲男子鄧志榮五萬元美金。案情指○○年三月事主透過ICQ認識被告,四月初兩人相約見面數次後,隔兩三周相約被告到酒店開房共十一次。
案件編號:KCCC13528/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