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統籌局的通告規定,體溫高於攝氏三十七度的學生,不宜上學;不少因體溫略高了零點一至零點二度的學生,昨日被「趕」回家,不少家長質問學校:「你哋想點?」教統局匆匆「補飛」,昨日在網上出版的《校園抗炎每日快訊》中指出,體溫不超過三十七點二度,為「可以接受」。
順利天主教中學昨日採取探熱措施後,校長康文海表示,共有四十一名學生被要求回家,當中三分一的體溫僅為三十七點一至三十七點二度;結果家長要在子女上學個多小時後,到學校接學生回家。
「有啲父母好唔開心;佢哋要求知道,返去屋企點做,因為佢哋帶仔女去睇醫生,驗完之後又冇事返屋企,問學校『你哋想點?』」康校長惟有向家長解釋,並向教統局反映。
皇仁舊生會中學也有二十個學生被勒令回家,全部體溫不超過三十八度,過半數更只有三十七點一、二度;校長陳建偉說:「機場都係(要求)三十八度啫。」但校方仍「跟足」教統局通告辦事,有些學生不想回家,校方也「冇辦法」,惟有叫學生請醫生證明其體質如此,而非有病。
教統局在《每日快訊》「最新消息」指出,正常體溫是攝氏三十七度,但體溫不超過三十七點二度可以接受,「但須留意是否有其他病徵」;如體溫高於三十七點二度則不宜上課。衞生署資料顯示,體溫超過攝氏三十八度是非典型肺炎的主要病徵之一,必須及早求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