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官方機密條例》 - 王岸然

小心《官方機密條例》 - 王岸然

曾經是港人關注重心的《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因為非典型肺炎的出現而竟然被人淡忘。是不是這些言論自由的價值觀可以不再重要?二十三條通過以後,再有類似事件發生之時,新聞是否還可以一如今天自由報道,自由批評?筆者難解這一個疑問。就如中國與香港的疫情,香港報刊的報憂不報喜做法,港府不高興,中央更不高興,龍永圖更斥之沒有社會責任。二十三條之後,傳媒那種爭相發掘故事,各搵內幕的做法,還可以這樣自由嗎?
這本來不屬政治敏感的議題,亦不涉國家防衞與安全等大問題,但明顯國內的傳媒沒有大幅報道的自由,以致疫情被隱藏,被淡化,民眾因為不知情,只是信政府的官方說法,疏於防範,於是「死了唔知乜事」。香港抗炎若然成功,傳媒的功勞其實大於政府,因為傳媒令到人人警醒小心。

筆者擔心的是新法例沒有加入所謂「公眾利益」作為抗辯的理由,記者若是得到中央與香港特區通訊的資料,知道政府有心隱瞞事實,加以披露,就有刑事責任,到時我們還可以有現在的資訊自由嗎?看看國內的情況,大家心中有數。
順帶一提,疫症爆發以來,有不少普通公務員向記者提供內幕消息,甚而公開打電話到電台大數政府內部的行政失誤,利用傳媒反壓政府。這在筆者當小公務員的八十年代,是不可思議的行為;而就是在今天,很多人觸犯了《官方機密條例》而不知不理。要知道,我們所享受的自由度,是我們勇敢不懼惡法的結果,保持這類勇敢,比阻止二十三條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