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訊四圍炳:問責高官送資訊科技歸西

傳訊四圍炳:問責高官送資訊科技歸西

兩年前,筆者寫過一篇《科技政策淪為政治工具》,論及回歸後,特區政府為求予人新人事新領導的新姿態,按政治需要為當時潮流熱點的資訊科技,制訂所謂的科技政策,結果搞出了創新科技委員會、獨立的新設政策部門資訊科技及廣播局,以及後來的創新科技基金、應用科技研究院和數碼港等一籃子東西。
時移世易,科網熱潮已過,政客順手拈來作政治提綱的價值已成泡影,董特首一招高官問責制,廢了資訊科技及廣播局,收歸為工商及科技局的政策科。近日,唐英年局長更為之「正其名」,送「資訊科技」「歸西」,「資訊科技及廣播科」將會改名為「科技及廣播科」,ITBB變成TBB,加入同是TB字頭的旅遊發展局(TourismBoard)和庫務科(TreasuryBranch)大隊中。

ITBB斬頭多此一舉
據立法會日前公布的文件,送資訊科技「歸西」的原因是「由於資訊科技只是資訊科技及廣播科負責帶頭推動和發展的其中一種科技,我們認為,較適宜把資訊科技及廣播科改稱為科技及廣播科,以便更確切反映該科的工作……」
但大家仔細看看該科的編制,工作不離電訊、廣播、數碼匯流、資訊科技和電子政府,莫不與資訊科技有關?在非資訊科技的科技上,這個政策科過往做過甚麼工夫?叫甚麼名目也無所謂,政府做好份內事就算吧。只是,筆者對政府按政治氣候,把部門名稱和職能左改右改,感到十分厭惡。

左改右改政治掛帥
其實,上述改名措施,只是工商及科技局的改組計劃中一部份,其他還包括把部份功能類似的工商部門合併,刪除數個高級官員職位等。改組計劃似是只在編制上改動,搔不着癢處,當然也沒有觸及屬下監管機構的問題。
筆者去年曾提出,一旦實施高官問責制,負責監管市場的公務員體制必受衝擊,以電管局為例,由於其監管及維持電訊市場公平運作的角色,將可能進一步受到由政治任命的問責高官在上頭干預,其獨立執法的身份能否繼續,甚成疑問。

獨立監管名存實亡
舉例,再出現第三代流動電話(3G)牌照事件時,究竟電管局作出的決定,是基於公眾利益,還是政府庫房利益呢?在很多事件上,公眾與政府的利益是互相矛盾的,獨立於政府的監管機構因此更為重要。為甚麼電訊管理局不能像獨立的私隱專員公署和平等機會委員會一樣,說一些和做一些與政府不同立場的事情?
當局把心機時間放在巧立名目上,卻不處理屬下監管機構有可能出現的利益矛盾。所謂的「改組」,只是為了引入問責高官,在維持不增加開支下收縮編制,這些手段完全暴露了高官問責制的荒謬。
侯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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