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五名中港同謀 銅鑼灣扑頭強搶<br>才女劫200萬鑽石判無期徒刑

夥五名中港同謀 銅鑼灣扑頭強搶
才女劫200萬鑽石判無期徒刑

【本報訊】去年轟動中港兩地的銅鑼灣搶鑽石扑頭劫案,落網的香港女大學生主謀董敏芝及其他四名香港及內地男同謀,昨日在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她被判無期徒刑,其餘分別判十至十五年刑期。

起回部份贓物
三十六歲的董敏芝對犯罪事實沒有異議,但其辯護律師指本案不適用內地刑法;但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她在內地匿藏及銷贓,完全有法治的管轄權,鑑於案情嚴重,故法院將女主謀董敏芝判以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四人,包括來港扑頭打劫的內地男子楊平,被判入獄十五年,罰款五十萬人民幣,香港人朱家和、鄧世麟、麥焯雄(董敏芝同母異父弟弟),被判入獄十至十三年,罰款三十至五十萬元人民幣。至於另一名來港參與打劫的內地男匪鍾華琨,於去年在港判監六年。
董敏芝十五歲遠赴英國接受教育,大學畢業,婚後育有一子,目前已離婚,她通曉多種語言,人稱才女。
該案發生於去年七月十七日下午,珠寶公司兩名職員攜價值二百四十五萬元共二百六十二粒鑽石途經銅鑼灣波斯富街一藥房門外,遭鍾華琨及楊平扑頭打劫,搶去鑽石;鍾當場被捕,楊攜鑽石逃回內地,交予女主謀董敏芝及其他同黨,後來董在上海銷贓,公安先後將眾人擒獲,追回三十九粒鑽石。

涂謹申指違「兩制」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昨晚回應時批評,這宗在本港發生,有港人涉嫌犯案的案件,卻在內地審理,控告涉案港人串謀內地人犯案的罪名,是違反一國兩制的原則。

警員去年七月當場擒獲其中一扑頭劫匪鍾華琨。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