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受害人貞操 官責不容狡辯<br>麵包師傅姦印傭囚六年

奪受害人貞操 官責不容狡辯
麵包師傅姦印傭囚六年

【本報訊】麵包師傅在一對年幼子女的睡房內,強姦與一歲兒子同床的年輕印尼女傭,奪去其貞操,但仍辯稱女傭出於自願,與女傭已有十多次性交易,麵包師傅昨在高等法院被裁定強姦罪成,判監六年。
法院暫委法官彭偉昌昨判案說,雖然本案有鐵一般的醫學報告,但被告仍編織荒唐故事,誣衊受害人與他有性關係,毫無悔意,而施暴時受害人與兩孩子同房,甚至與男嬰同床,被告竟仍毫無顧忌,以滿足自己的慾望。

受聘幾個月被出賣
法官續指,受害人下體擦傷,傷勢尚算輕微,但心靈上的創傷,另當別論,受害人年紀小,從沒在港生活,由被告託管,但受聘短短幾個月,被告便出賣她,行為令人髮指,必須判監。
三十二歲被告柯重陽案發時做麵包師傅,被控於去年八月二十四日,在其將軍澳寓所,強姦該名十八歲的印傭。
根據案情,受害人於去年一月受聘,案發時與柯的一對子女同房,她與一歲零九個月的男嬰同睡一張雙格床的下格,五歲長女睡上格。案發當日早上七時,柯進入受害人房間將她強姦。
事後,受害人發覺下體有黏液及血迹,床單亦有血迹,同日中午她將事告訴胞姊及報警,送院檢查時,證實處女膜有「新近的不完全撕裂」。而法醫官作供時,指女性在十多次性行為後才「落紅」,可能性甚微。
案件編號:HCCC8/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