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九龍城區議會啟德選區補選勝出的民協副主席廖成利,申報選舉經費時,報漏掛宣傳廣告牌之租金,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在高等法院申請豁免,雖遭受法官批評,但法官考慮計算有關租金後,仍未超越法定上限,終批准豁免。 認為判斷錯誤 法官朱芬齡批評廖成利,本身擁有律師資格,具有豐富的選舉經驗,應比普通巿民更了解選舉條例的規定,但接納本案沒有證供指廖是出意不善,故意罔顧或視而不見,認為他是判斷錯誤。 案件編號:HCMP10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