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醫院拒收流產婦

將軍澳醫院拒收流產婦

一孕婦因胎死腹中,其家庭醫生轉介她往將軍澳醫院要求盡快進行手術取出胎兒,但遭院方拒絕,她只好馬上轉往伊利沙伯醫院求醫,立即獲安排進行手術取出胎兒。事主現已復元,但不滿將軍澳醫院處理方法,有漠視病人權益之嫌。

「佢哋真係好離譜,我都拎埋張醫生紙出嚟話肚裏面BB已經死咗,要盡快攞出嚟,但佢哋都唔理。」懷孕兩個半月的方女士憶述當日被拒入院情況,仍感到難受及無助。

感到被落井下石
方女士投訴稱,本月一日下午她往其家庭醫生處作例行檢查,醫生發現胎兒已沒有心跳,遂寫下醫生證明,着她往將軍澳醫院盡快進行手術取出死胎,她遵照醫生囑咐,次日到將軍澳醫院求醫,但醫院職員態度令她感到被落井下石。
她說,當日懷着沉重心情前往將軍澳醫院,準備取出已沒有生命的腹中塊肉。「我一去到,啲姑娘望吓我張醫生紙就話我係睇骨科,我解釋完後就叫我去另一個部門登記,但去到,另一個姑娘都話我係睇骨科,我又再解釋一次,之後佢哋竟然指摘我,話張醫生紙寫得唔清唔楚。」經一番解釋,護士終於清楚她胎死腹中的情況。

安排六天後覆診
「點知個姑娘竟然質問我,點解你個家庭醫生唔幫你做呀?點解你自己唔去私家醫院做呀?……今日無婦科睇喇,四月八日先再嚟睇過啦!」
她說,她當時已心急如焚,擔心體內死胎會危害身體,故向護士重申其緊急性,不過,護士依然安排她六天後才覆診。

方女士說,將軍澳醫院拒絕進行手術後,她轉往伊利沙伯醫院求醫,伊院即時安排她進行刮宮手術,取出胎兒,次日出院返家休養。「伊院啲職員一睇完我,就話我係要即刻入急症室,唔應該排期,個醫生重話如果唔攞走BB,會有細菌,可能會發炎。我真係唔明將軍澳醫院點解會咁,如果我係有錢,都唔使坐巴士去公立醫院啦。」
她說,現時身體已無大礙,但她不滿將軍澳醫院於此事件上的處理方法。「好彩我今次無事,如果因為延誤醫治而出事嘅話,咁邊個負責呢?」她盼本報可跟進反映,免有其他市民有相同遭遇。
本報已將投訴個案轉介將軍澳醫院跟進,院方承諾會徹查,並盡快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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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應盡早施手術
婦產科專科醫生龍炳良表示,若死胎留在孕婦體內太久的話,會引致出血、發炎及盆腔炎等症狀。一般而言,若流產婦沒有出現腹痛及出血症狀,已死的胎兒可留在母親體內一至二星期,因子宮會自然排走已死的胚胎到陰道,到時孕婦才會出現腹痛及出血情況。不過,他強調,若發現腹中胎兒已死的話,應盡早施行手術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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