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軍裝警員於今年一月二十六日凌晨,接報到石硤尾邨商場平台,調查有人投擲水袋及玻璃瓶襲擊途人事件,抵現場後遭一批青年以粗言辱罵及兩度被拳毆。涉案九名青年日前在北九龍法院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昨日分判入獄四個月、教導所及接受十八個月感化。 九名被告年齡十六至二十四歲。裁判官訓斥首兩名被告曾國平和陸國樑是本案始作俑者,罪有應得,分判他們入獄四個月及教導所。其餘七名被告只擔任支援角色,罪責較輕,判各人接受十八個月感化。 案件編號:NKCC738/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