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酒店拖欠員工薪金

國泰酒店拖欠員工薪金

港島銅鑼灣道香港國泰酒店十八名員工,離職多時,至今被拖欠薪金仍未獲發放,向勞工處求助,但勞工處主要扮演調停角色,無助員工解決即時經濟困境,部份受影響員工向本報投訴,指勞工處未能切實保障僱員權益,且縱容僱主,明知僱主違例,仍不即時檢控。

勞工處證實,本年至今共收到十八宗香港國泰酒店拖欠員工薪金的投訴。其中一名受影響員工向本報投訴稱,自今年初離職後,資方一直未發放最後一個月薪金,以及尚餘的年假補薪,他追討多月仍然不得要領。

資方推說「冇錢」
員工表示,被拖欠薪金的員工不只他一人,而且皆已離職,他們一直向資方追討,但對方只採取拖字訣,愛理不理,他們只好向勞工處投訴,在勞工處安排下曾與資方進行調解會議,但資方推說「冇錢」,只肯稍後將欠薪分期直至年底按月歸還。
員工稱,勞工處職員不但未有為他們爭取權益,且向他們說:「佢(資方)冇錢都冇辦法。」員工無奈只好接受,但「愈諗愈唔妥」,「𠵱家都唔知資方會唔會如期還錢。」他又直斥勞工處處處偏幫資方,任由資方拖欠薪金,違法又不作出檢控,變相縱容無良僱主。
本報曾聯絡香港國泰酒店,查詢拖欠離職員工薪金情況,但至截稿仍未收到回覆。
勞工處發言人向本報證實,自今年一月至今,共接獲十八宗香港國泰酒店拖欠薪酬的投訴,勞工處已按一般勞資糾紛程序處理,安排調解。發言人強調,如有足夠證據,會向違例僱主提出檢控。
根據勞工處資料顯示,法庭去年共審結一百九十八張僱主拖欠僱員工資的傳票,較前年的九十五張,增加百分之一百零八。去年審結的個案中,其中一百三十九張傳票成功定罪。不過,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未有特別記錄收到多少個僱員曾向勞工處投訴被拖欠薪金的數字。

每年逾萬宗投訴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則指出,每年有逾萬宗僱員被拖欠薪金的投訴,但勞工處只向一百多宗提出檢控,比例偏低,而且訴訟程序繁複冗長,僱員又要到勞資審裁處,又要到法院,費時失事,追索期間往往要請假進行,「分分鐘收番啲欠薪都唔夠冚請假嘅扣薪。」因此,他一直要求政府簡化程序,以一站式處理,且應於一個月內辦妥所有程序,有欠薪就檢控,以起阻嚇作用。 (○四一○○一)

知多啲:辭工七天須發薪
根據《僱傭條例》,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七天。
僱主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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