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明日選董事 10人爭6席<br>基金投票權惹爭拗

港交所明日選董事 10人爭6席
基金投票權惹爭拗

【本報訊】港交所(388)明日舉行股東周年大會,改選董事局,由股東選出6名董事。市場人士指出,由於逾七成港交所股份散落在基金及散戶手上,經紀行持股只有兩至三成,選舉結果不易預測。其中一個決定因素,是持有港交所股份的基金經理會否投票。

新一屆董事會除了由股東選舉6名董事,另外港府會委任6人為公眾利益董事,加上行政總裁共13人,組成新一屆董事會。今次選舉有10名候選人,其中6人為角逐連任的現任經紀代表董事,另有2人為經紀組織代表,來自基金界的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行政總裁黃世雄,以及證監會股東權益小組成員DavidWebb。後兩人不諱言,希望爭取基金的選票。

未授權投票或惹官非
2000年港交所是以介紹形式上市,當時股份全部由經紀行持有,故當年6名選舉董事可算經紀代表,但3年以來大部份經紀行已沽出股份,當中不少落入機構投資者手上。有現任港交所董事表示,基金經理不應參與投票,因為他只是代表客戶投資而持有股份,在沒徵得客戶的投票意向之下,不應自行決定投票取向,因此部份基金甚少在股東會表態投票。他認為,基金經理在投票時應出示已獲客戶授權的證明,否則可能會面對訴訟。
不過,來自基金界的候選人黃世雄接受本報訪問時,質疑上述說法。他認為,客戶投資有關基金時,已授權該基金經理買賣股票,也即授權基金,作出有利有關股份的公司管治的決定,故他認為,基金在股東會投票沒有問題。

兩經紀組織提名8人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新聞秘書表示,有關基金能否投票的問題,屬證監會職權範圍。根據《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規定,只要求基金經理,須以基金單位實益持有人的利益行事,對他們是否可以在股東會投票沒有規定。接近證監會消息人士指出,世界各地主要市場都沒相關規定,目前只有美國正研究該問題,他又認為,投票問題也須視乎基金的發行文件是否有提述。
今次選舉中,有8名具經紀背景候選人,主要來自兩個經紀組織,包括證券經紀業協會推薦的陳銘潤、范佐浩、李佐雄、司徒振中及余維強,以及證券商協會2位副主席李君豪及林建興。其中經紀業協會更向各港交所股東致函,呼籲股東投票支持其5名代表。林建興表示,已接觸部份經紀代表及基金,希望對方支持。DavidWebb表示,其意見立場一向在其網站發表,他不會郵寄宣傳品爭取股東支持。

證監會股東權益小組成員:DavidWebb

中銀國際英國保誠
資產管理行政總裁:黃世雄

證券經紀業協會副主席:陳銘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