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解放了一大群阿里巴巴,阿里巴巴和百萬大盜四出搶掠,搶完了,不忘對着鏡頭高呼:「ThankyouMr.Bush!」小賊感謝大賊,真是一個賊世界!所謂的「國際警察」,說到底,不過是「國際賊頭」,是二十一世紀最大的黑幫。
伊拉克那些老老實實的平民,捱過國際賊頭的轟炸,再承受阿里巴巴的洗劫,也真夠倒楣的。香港人再不幸,也只是要和董特首一起對抗非典型,比起伊拉克百姓隨時吃飽炸彈闔家去賣鹹鴨蛋,我們的「苦難」,也夠微不足道的了。
對「戰事」的「進展」,布殊覺得非常滿意。做大事不拘小節,死個幾百,幾千,甚至幾萬,小節而已;送去幾千個炸彈,劫火未熄,已經有了新局面;伊拉克人不必再受薩達姆屠戮,從此人人自由,起碼有搶掠的自由,那多好!
那些犧牲,事實證明,都是必須的,那是已減到最少的犧牲。這「必須的」和「最少的」,相信不少美國人都是認同的,認可的,甚至引以為榮的;他們的武器和他們的國民一樣「聰明」,殺「最少的」人,就達到最大的效益。
不過,我有個疑問:如果有辦法把傷亡減到更少,少得只是一家數口人,這家人遭炸爛了,這場「戰爭」就會完結,會得到同樣的效益,同樣的目的;然而,這家人,是布殊那一家人,是「拉母屍非爾德」那一家人,或者讚許目前這種「犧牲」的任何一家美國人,他們會願意獻出自己一家去「簡化」這場「戰爭」?美國人不會,英國人也不會,他們的命是寶,人家的命是泥;你要他一家去換伊拉克一百家?別妄想。生命,在他們眼裏,絕不是平等的;或者,即使是平等的,但他們是要比其他民族再平等一點的。
我們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他們是己所不欲,都施於人,虛偽得讓舉世震驚。「我們已經盡量把傷亡減到最少了。」布殊和貝理雅哥兒倆都這麼說。的確很少,但死的怎麼都是無辜婦孺,不是你們兩個滿手鮮血的戰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