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代巨星張國榮在中環文華酒店跳樓身亡,事件令歌迷傷心哀痛。一名兼職營業員不惜以身試法,在便利店偷竊張國榮的紀念冊,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俯首認罪,被判即時監禁兩個月。被告求情表示,本身是張國榮的擁躉,事發時身上只得四十多元,為擁有紀念冊不惜干犯罪行。 記者:梁家亮
二十四歲的被告郭桂才,出庭應訊時顯得一臉無奈。他承認於今年四月五日在灣仔糖街一間七十一便利店內,偷竊一本《愛慕張國榮珍藏紀念冊》,價值二十八元。
案情指出,事發當日下午一時許,一名巡警路經上址,見被告步出便利店時拿着一本雜誌神色慌張,看見警員更掉頭逃跑。警員察覺可疑即上前追截,被告卻跑回便利店,聲言會付款購買雜誌。其後店員核查發現貨架上確有一本《愛慕張國榮珍藏紀念冊》的雜誌失竊。警員遂將被告拘捕,於警誡下,被告承認偷竊,而被告當時身上只得四十七元五角。
控方指出被告曾有四次案底,其中有三次相類同的偷竊案底。
辯方律師替被告求情時指,被告為巨星張國榮的擁躉,由於偶像的突然逝世,希望擁有紀念冊留念,被告當時身上只得四十多元「身家」,不想將大部份的「身家」去購買一本價值二十八元的雜誌,最後便選擇偷竊。被告又要求裁判官給予最後機會,予以輕判。
裁判官在判刑時指出,考慮被告的案底及律師求情後,認為應判被告入獄兩個月。
另外,張國榮跳樓的中環文華酒店現場,連日來均有歌迷到來獻花及拜祭偶像,昨日所見酒店已派人將現場清理,亦未見有歌迷出現。據酒店一名職員稱,他早上返工時已發覺清理妥當,相信酒店是在凌晨找人清理。
案件編號:ESCC1140/03